“过所”是吏民用于关卡通行的凭证,自汉代开始沿用至宋代。展厅里展示了唐代瓜州都督府发给“西州百姓游击将军”石染典的过所,此文书记述了石染典主仆3人从安西到瓜州经商之事。从过所上的文字内容可知,出入境商人申请过所,必须申报同行人、携带行李货物情况,经过鉴证、勘查过所方可通行,并可入市交易。这件过所不仅生动展示了丝绸之路上的贸易过程和手续,也证明唐代中央政府的政令得到有效推行。而中国的商业电影,还处于摸索期。用作家贾行家的话说:“我们今天有价值原则,但是这些大原则还没有经过商业叙事的打磨,成为成熟的故事套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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